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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万元真假烟调包案,靖江检察院采纳戚律师的辩护意见!
来源:靖江律师在线 作者:戚桂刚律师 时间:2016-05-15 点击次数:17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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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1月16日泰州人民检察院网报道:

 标题为 [假烟换真烟上演"调包计"]

盐城人李某与人结伙,先用真烟交易获得店主信任,再用假烟调包实施诈骗,先后在靖江、兴化作案4起,骗得财物共计50余万元。近日,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。

是量刑10年以上的诈骗罪?还是判刑4年左右的销售伪劣产品罪?检察官采纳了戚律师的辩护意见,定性为销售伪劣产品罪!

戚桂刚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,先后数次到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会见,详细了解了案件的经过。公安机关认为李某等人用假烟骗取店主信任,然后换取真烟是典型的诈骗案,以诈骗罪向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提交起诉意见。检察院也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逮捕。 QQ图片副本


律师认为,犯罪嫌疑人向超市、商店主出售假烟的行为,其主观故意是以假烟冒充真烟进行销售,案件定性应该为销售伪劣产品罪,而不是诈骗罪。根据刑法规定:50万以上数额,诈骗罪的量刑起点为10年以上,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则在4年左右。

戚律师认真钻研案件后,认为公安机关对罪名定性错误,带着对案件定性有不同想法,立即预约了靖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。第二天,负责审查起诉此案的检察官与戚律师面对面进行交流,并采纳了律师意见。

近日,该案件起诉到法院时,罪名变更为销售伪劣产品罪罪。 IMG_1895副班.JPG


法律规定: 

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,提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,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

戚律师感悟

辩护律师的存在,让你在专业的法官、检察官面前不至于处于绝对劣势,让你喊冤有了技术性保障,不再局限于“青天大老爷啊,我的罪名何在呀?我仅仅是从犯为什么判刑这么重,我比窦娥还冤啊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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